捡来的东西向失主索要报酬,可通过双方协商。如果索要的数额过高或使用了威胁手段,就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向拾得人支付报酬。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和报酬。
具体支付多少,要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如果捡到东西的一方拒不归还失物,在民法上就属于不当得利,失主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
“捡到物品上失主索要报酬”这一话题的出现其实也引发了不少网友们也纷纷议论,呈现了两极分化的趋势,对于这样的行为呢,他们也是有了自己的看法,但其实存在最多的还是对其捡到物品人士的一种抨击,在我们的身边也存在着一系列的寻物启示以及有赏告示,再通过当事人这样情况之下呢,捡到物品的这个人是完全可以向失主索要报酬的,这样的行为是合理的,但在没有说明的情况下去恶意的索要报酬 这样的行为是应该受到一定的惩罚的,但其实在这样的情况下呢,我们不应该去索要一定的报酬,对于帮助别人是一个令我们内心所无比温暖的一件事情,在这件事情出现之后呢,我们也应该为了能够帮助别人而心中感到一定的庆幸。
我们每个人应该了解到,对于帮助别人是一个能够让自己的人生得到一定价值的行为,这是一个值得别人学习的行为,而并不是用这样的方法来进行一定的讹诈,这样的话呢,其实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应该去学会帮助别人,帮助了别人之后呢,你的心里会感觉到无比的温暖,并且这样正义事情的出现会给我们的生带来更多的美好,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能够帮助到别人其实也是我们作为给这个世界添了一丝温暖。
所以我们在对于这样的事情出现时,应该去积极的响应而并不是利用它来作为一定寻求报酬的做法,毕竟只有这样才是对我们生活的美好营造,相比较于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当时是你的话,在遇到这样的问题之后,你心里又是一种怎么样的想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