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建筑工地受伤5根肋骨骨折,做了3根内固定工头付了住院费,拒赔偿说自己有过错,我应怎办?

2025-04-06 01: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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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工伤事故中是伤者无责的,只要员工事故属于工伤范畴,那么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因为工伤和单位发生纠纷,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可先想当地劳动部门求助。如果员工存在醉酒、自杀、自残、吸毒的情况是不能判定为工伤的。

工伤认定:在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未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员工即可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主要包含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生活费、陪护费、工伤期间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流程: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
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回答2:

要求公司为你申报工伤认定,公司不申报的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回答3:

搜集有关本次受伤的工友证人证言 到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并向监察大队举报 最大限度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回答4:

想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不考虑劳动者的过错。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均可申请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