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督办的工作流程

2025-04-06 06: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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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立项:督办部门根据领导的指示、批示和政务工作的需要,通过秘书长审查后采集形成电子任务单;督察部门根据对电子任务单的审核进行分类、编号、汇总、存档,形成首次督查通知单交办到承办单位。
人大移交:督办部门将人大移交过了的建议、意见等文件交办到承办单位。
政协移交:督办部门将政协移交过了的提案等交办到承办单位。
督办催办:督办部门将督查通知单发送到政府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相关部门如果收到通知单,则系统自动向督查室发出收到通知信息,否则系统会发出警示信息,要求督查部门重新发送。
结果反馈:承办部门接收到通知单后,把落实情况反馈给督查部门;督查部门根据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上报给领导、人大、政协。
任务审结:督查部门根据对完成的督办任务生成任务完成单,然后存档;对还将继续督办的任务生成二次或三次督办单,继续督办任务的完成;对超过三次的督办任务进行审结,提交到考核、监察等部门进行处理。
通知通报:督办部门不定期通报督办案事项的办理情况,对积极、优质、高效、依法办理督办事项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无故延误办理时间,或办理督办事项质量差的单位,予以批评,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