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离退休站位置在哪里

2025-04-12 08: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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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员工办理退休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江路与中州路交叉口   

附近公交:

市劳动局 - 公交站60米

途经公交车: 68路 86路


烟草局家属院 - 公交站103米

途经公交车: 68路 86路


应天高中 - 公交站113米

途经公交车: 15路


应天高中(长城职业中专) - 公交站200米

途经公交车: 31路


市一高分校 - 公交站236米

途经公交车: 82路 89路


市一高 - 公交站240米

途经公交车: 96路


一高分校 - 公交站241米

途经公交车: 31路


劳动局(应天高中) - 公交站256米

途经公交车: 89路


宁陈庄 - 公交站328米

途经公交车: 86路


宁陈庄农贸市场(中州路) - 公交站353米

途经公交车: 68路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