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可以起诉吗?

2025-04-05 18: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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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19年9月16日最高院答复,只要向法院提供的被告的个人信息足以和其他人识别开,应当给予立案。哪些信息可以识别别人呢?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社会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其他户口登记内容。信息越多,确定特定的被告越好。

回答2:

1、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121条规定,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没有明确必须要有身份证号才可以起诉。
2、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回答3: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