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认定后能部分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部分开普通发票吗?

2025-04-06 02:22:0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认证的技术开发合同,想免增值税的,是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果开增值税发票需要缴税。下面说的比较清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的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如果试点纳税人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另外,根据《关于明确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发〔2008〕181号)的规定,纳税人销售其他减免税货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免税货物应按照零税率开具发票。

回答2:

为什么要专票和普票混着开呢?有什么好处?
增值税税率不是以普票或专票为依据计征的,是以企业经营类型和服务类别而定的,何必费这个劲呢?

回答3:

你好,我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请问您是怎么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