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儿子是否成年,若未满十八岁得父母亲都做监护公证手续,然后再做手续,比较麻烦。
2、儿子已经成年的情况下(未成年首先做监护公证,剩下手续一样),要加名字,可以做赠与手续,也可以做买卖手续。加名字要确定给你儿子房产份额,若是没有特殊约定,则各占三分之一。以给大儿子50%份额为例,那么赠与的话要按照这50%房产评估价格2%的公证费,3%的契税,手续费(很少很少)。买卖的话可以按照这50%的地区最低指导价交纳1.5%左右的契税,及少量手续费,房产证未满5年,再交5.5%的营业税,房产证满5年不交营业税(5年这个年限是北京地区,交纳营业税的年限各地不同,你可以咨询当地地税局或房地局)。所以你的房产证要看满没满5年,满5年了,你就走买卖手续,未满5年,你就走赠与手续,但是必须走一样手续,你要是做的赠与手续,就算赠与;若是做的买卖手续,就算买卖。
3、加了儿子的名字后,房子的所有权属于3个人。
4、父母一方在加了儿子名字后去世,3个子女都有继承权,例如已经给了大儿子50%的份额了,则剩下的50%属于父母,父母各占25%,一方去世,则首先由父母亲健在的一方分得一半,然后再由三个子女(每个孩子都有继承权)平分剩下的12.5%。
理论上可以是赠予,不过要看房产管理部门的态度了,一般房产管理部门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要求在给子女添名字的或者过户给子女的,要求作为房屋买卖出对应的手续费的。
不算赠予,父母离世后其他子女还是有继承份的
是三个人的 房产证加上大儿子的名字房产的产权就是房产证上的三个人的,各占三分之一。父母双亡后其他包括大儿子继承房产的三分之二的份额。父母一方亡故4人继承房产的三分之一。
不算,直接去过户大厅办理就行,我办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