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秦国具有的主观能动性,和山东6国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无论李悝,申不害,吴起……变法,其目的只是让各自国家变得更为富强,在变法过程中,上至贵族下至百姓,抱有的态度都是“即便不变我们照样能活得好好的”,在这种基础上,变法只要触犯旧有阶级利益,当然立刻暂停失败。
而秦国面临的,是7国最弱最穷,“不变即死”的境地,主观上拥有最强的能动性,可以最大限度支持推行变法。
在此基础上,商鞅的才能和秦孝公为首的政治首脑的英明都是次要因子,同时决策果断,立刻形成新的阶级(军爵制度),转移国内矛盾,同时变法执行带来的国富军强效果还有目共睹,纵商鞅车裂,但其变法得以继续执行,守旧势力反被连根铲除……说白了,依旧都是主观能动性带来的效果。
虽然在诸侯国中,发生了很多的改革,比如管仲变法、范蠡改革等等,都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还是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是最有效果的,因为商鞅变法的政策非常的合理,比如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还有设立累计军功制度,激发了百姓的热情,使秦国富国强兵,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因为要从根本上改变现在国家管理系统,以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