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审查是指对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中国发明进行的审查。
不是所有的都要进行保密审查,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向外国申请专利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根据《专利法》第四条的规定,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保密专利。一般而言,涉及国家安全的发明创造主要是指国防专用或者对国防有重大价值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是指涉及国家安全以外的其他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这些发明创造的公开会影响国家的防御能力,损害国家的政治、经济利益或削弱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申请保密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包括外观设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保密审查是专利审查流程中的一个必须的环节,是在专利申请受理之后、初审之前进行的。申请人一般没必要去主动要求保密审查。
根据《专利法》第四条的规定,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保密专利。
一般而言,涉及国家安全的发明创造主要是指国防专用或者对国防有重大价值的发明创造;
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是指涉及国家安全以外的其他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
这些发明创造的公开会影响国家的防御能力,损害国家的政治、经济利益或削弱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
对于军民两用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如果希望其发明能够推广应用,就不宜申请保密专利。申请保密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