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审计:(一) 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弥补亏损的;(二) 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认为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