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有案底。
案底在我国指的是犯罪记录,被行政处罚(罚款是行政处罚其中一种)有治安处罚档案,不会消除,但也没有太大影响。
《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治安处罚案卷
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
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5.调查和证据材料;
6.检查交代材料;
7.裁决书;保证书;
8.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9.解除拘留通知书;
10.申诉及复议材料等。
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扩展资料:
违反治安条例的案例:
多起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被查处
近日,我县针对多起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非法集会、煽动非法集会行为嫌疑人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1月22日早上7时许,建筑工人李某、母某、宁某等为劳务纠纷问题,组织工人30余人在县康复医院门口堵住医院门口,讨要工钱,在民警协调劝阻无果,任在医院门口以及大厅内吵闹,期间甚至关闭康复医院电源,冲击警察组织的人墙,致使康复医院停电达4小时,严重扰乱了医院的正常运行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对李某、母某、宁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
民警张耀介绍:“李某、母某、宁某3人邀约30余人非法集会,严重扰乱了单位的办公秩序。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在此提醒广大公民,要合理合法表达自己的诉求。”
1月29日,浙水乡的梁某因为购房问题,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以苍溪“怡安居”楼盘已经成为烂尾楼、相关职能部门未履职为由,在贴吧煽动其他业主,策划在腊月27日到县政府进行游行示威。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的治安管理处罚。
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法组织集会、示威、游行是法律赋予公民表达意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对此作了详尽的法律规定。“但是煽动非法集会,组织示威游行,不管主观愿望如何,从其行为本身上来说都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新增第五十五条规定,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梁某因为购房问题,发表不实言论,发动、煽动、策划非法游行示威的行为和建筑工人李某、母某等非法集会围堵公共场所的行为,均严重违反了《游行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必然要受到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长沙档案信息网-公安档案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多起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被查处
大家平常说的“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案底在我国指的是犯罪记录,被行政处罚(罚款是行政处罚其中一种)有治安处罚档案,不会消除,但也没有太大影响。
《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治安处罚案卷
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
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5.调查和证据材料;
6.检查交代材料;
7.裁决书;保证书;
8.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9.解除拘留通知书;
10.申诉及复议材料等。
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本人的回答自己删掉了,我在派出所、刑警队、治安、看守所等工作过,现在分局档案室工作。我这里有各种卷宗,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等,当有人来查档时,我都会给写得好一些。能不写的就不写了(包括政审、招工),毕竟谁都不容易。但从今后我会实事求是的写、会不保留的给复印。叫你们知道什么是(案底)!
只有刑事案件才会有,你这个只是一般的经济处罚 所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