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当然可以。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和领取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工作、学习、生活的,在当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查验,申请补领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查验,凭证件回执到当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拓展信息《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制度的意见》:1。《意见》指出,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制度,是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充分考虑各地人口集聚和服务管理的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的信息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要严格操作程序,严格核对身份,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2.《意见》明确,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工作、学习、生活的,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交验居民身份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凭本人证件回执到当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于身份难以确认、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异地申请不予受理。3.《意见》提出,各地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加快建立身份证挂失申报信息系统,为全社会各部门、各单位提供身份证挂失信息的核查服务。全国各地公安派出所和户籍大厅设立遗失居民身份证招领窗口,接收和归还群众拾得的遗失居民身份证,建立全国拾得居民身份证信息数据库,为遗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提供查询服务。4.《意见》强调,严格落实居民身份证核验责任。公安机关应当督促和指导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居民身份证核验责任,严防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对不依法履行核查义务,给公民合法权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参考:人民网-这两类人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参考:中国长安网-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可以的。现在已经开通了全国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渠道,外地的身份证过期了,也可以在本地补办的,具体申请流程和手续都是一样的,你可以咨询本地派出所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如下: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