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青少年违法犯罪 心理诊所:为"恶少"号脉很多中小学校园周围出现“恶少”现象,为数不少的中小学生被“恶少”侵袭和纠缠后心有余悸。“恶少”往往是一些不能完成学业的学生,或是厌学、逃学的在籍生,平时十分无聊,以强欺弱。他们存在追求刺激的心理,用别人的痛苦换取自己的快乐。原本天真无邪的少年何以成为“恶少”?如何避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悲剧发生?我国著名心理学专家张侃教授在琼参加“中小学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研讨会”时对此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一系列建议。 家长把孩子当成私有财产 案例一:学生B成绩较好,但由于几分之差未考取重点高中,常受到父亲的讽刺、挖苦。虽然他向父亲表示,一定考取大学,但仍受到父亲多次训斥。一次B在受到奚落之后,忍无可忍进行反驳,被父亲打了一记耳光。B负气出走,一周后被拉入偷窃团伙而犯罪。 专家观点:从某种程度上说,是父亲的“一记耳光”把儿子打入监狱。棍棒教育往往会造成孩子较强的逆反心理。有的父母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不了解孩子想什么,只一味地要求他们做什么,只有目标和压力,没有沟通,没有共同语言,造成孩子对外的“闭锁性”,内心丧失自信心,容易产生对抗心理,以致失控,而后失足。在父母离异的家庭,孩子得不到温暖,精神受压抑,时常被孤独和恐惧所困扰,也容易产生心理问题。 上述案例暴露出目前家庭教育主要存在的问题,很多家长教育观念陈旧,把孩子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和附属物,教育方式专制,对孩子要求过高,控制过严,忽视了孩子的生理、心理发育,扼杀了孩子的个性差异,严重影响了孩子心理的健康发展。 学校重分数轻意志引发心理问题 案例二:一中学生在上学路上,骑自行车撞倒一老太太,他开始表现不错,立即送老太太进医院,并表示愿赔偿医药费。经交通警察处理,裁定赔偿经费后,老太太的丈夫逼学生再增赔一倍的赔偿费。该学生的父母是盲人,经济拮据,他被逼后想不通,用酒把自己灌醉,之后产生了“杀死老头”的想法,借着酒胆,他冲到老头家用榔头砸死了老头。 专家观点:上述案例纯属突发事件,该男生平时并无劣迹,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这也是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这类学生在偶发事件中,往往意气用事,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容易想不通而走极端。 这一案例暴露出学校教育的片面性,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部分学校教育重知识灌输,轻能力训练,重智力、分数,轻情感、意志,一直没有把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教育内容来给予足够的重视。结果,相当数量的学生虽然考分很高,心理素质却不合格,挫折耐受力、自制力等都很缺乏,部分学生因学习不好受到老师忽视,造成自卑、焦虑的心理。 社会沉渣侵蚀青少年 案例三:3位初中女生因无聊到某舞厅玩,碰到年龄相仿的一群青少年,为首的是十六岁的女孩A,因一言不和,A就指使随她来的几个男少年,劫持3位女生到某宾馆,进行轮番殴打折磨,其中一女生在A的授意下还遭到强暴,手段令人发指。 专家观点:上述案例显示出青少年犯罪的突发生、团伙性、动机单一性和手段残忍性。追溯他们犯罪的原因,A是因父母离异,曾混入社会后又受骗失身,随后破罐破摔,成为害群之马中的为首分子。3位受害女生中,有的缺乏家庭温暖,有的缺少管教,到舞厅寻求刺激,自我保护意识差,嘴巴不饶人,终因势单力薄而受害。中学生控制自我情绪的能力差,心理尚未成熟,在受到外界不良的因素侵蚀之后,意志颓废,又有虚荣心理作怪,往往容易不计后果,做出令常人无法想像的事情。 上述案例暴露出社会不良的现象正无孔不入地侵蚀青少年一代,如影视文化中出现的一些不宜青少年入目的镜头,娱乐业中的舞厅、酒巴、游戏房等一些不适合青少年活动的场所,吸引了很多意志薄弱、自制能力差的学生,致使他们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 案例四:一高中女生与邻居海员谈恋爱,当海员出海后,又遇到另一俊男追求,她沉迷于这一男子,不听父母劝告逃学,这一男子把她带到表哥家过夜,当晚,男青年翻出表哥家的2万多元现金,她未作阻止,第二天两人即逃离出外挥霍游玩,被抓回来后,男青年要女生顶罪,审判时,把全部责任推到女生身上,致使女生被重判。二审时,女生才说出实情。 专家观点:由于受年龄、文化水平的制约,未成年女性认识客观事物往往仅凭自己的主观愿望,片面地认识问题,有时形成错误的道德观和世界观。尤其是早恋的女生,往往执迷不悟,对所有劝告无动于衷,又表现出对异性的盲目崇拜,依赖性强,缺乏辨别能力。她们涉世未深,爱慕虚荣,容易受骗上当。 分析: ·培养孩子对行为负责的意识 容易伤害同学的孩子一般在班里比较强势,而且性格上有些桀骜不驯。想让这类孩子与同学和平相处,家长就要从日常生活入手,尽量让孩子感受集体生活的氛围,明白只有宽容才能很好地与人相处,培养孩子大度、包容的性格,避免让孩子形成单一个体的心理和惟我独尊的气质。 家长还可以让这类孩子接受一些挫折教育,让他们明白只有谦虚才能使自己不断进步。 在伤害同学的事件发生后,家长首先应该让孩子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培养起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意识。不要一味护着孩子,要和孩子一起去面对同学的家长,用比较合适的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当孩子了解到受伤害同学和家长的痛苦、愤怒,以及给自己父母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时,自然会加深对后果的认识,从而在下次遇到同学矛盾时,能够用更理智的方式去处理。 (宗春山) ·注重培养孩子的自信心 一般容易受到伤害的学生有两类:一类是从小就经常受到父母责备,心灵上受到严重创伤,以至于形成胆小内向性格的学生;另一类是非常容易被忽视的中等学生。 面对这两种孩子,家长首先要多与老师沟通。年幼的孩子对老师都是很崇拜的,老师的任何一句话对他们来说都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因此让老师知道孩子在性格上的弱点,有意识地在校内通过表扬和鼓励培养孩子的自信心,让孩子知道遇事应该据理力争,并学会寻求必要的保护,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受到伤害。 在平时生活中,家长要有意识地让孩子多与社会接触,让他们独自处理一些稍微超出自身能力的事情,这样对培养孩子待人处事能力和坚韧的性格都有好处,从而避免与同学之间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赵淑敏) 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规律,专家提出如下对策。 1、遵循青少年生理、心理的发育规律,搞好家庭教育 中学生会遭遇“心理断乳期”和“性饥渴期”这两个重要阶段,他们最容易产生感情困惑和心理上挫折感。这就需要父母理解其日益强烈的独立意识和独立人格的发展需求,科学地引导并热情地关怀其成长,给其讲授必要的生理卫生和心理卫生知识,用亲情和爱心去抚慰其失衡动荡的心态,使其获得心理安全感,克服心理上的挫折感。尤其对残疾家庭的孩子和残疾孩子,学校和社会更应关注其成长。在残疾尤其是离异家庭中,多种不利的因素往往会严重影响子女非智力因素的发展。在无休止的争吵及令人烦恼窒息的环境中生活的青少年,心理上会产生严重的挫折感,个性发育会扭曲和变态,从而导致性格孤僻、粗野、忧郁、倔强,而内心又蕴含着羞耻感和自卑感。那些被思想道德水平低下的继父或继母虐待甚至蹂躏的子女,其悲伤和痛苦之状况可想而知。而残疾的孩子,则有更多的心理创伤和自卑感。 2、学校要通过正确的途径,对这些孩子予以关爱,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认识,鼓励他们自强、自爱,必要时可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孩子健康成长。 学校要加强德育意识,以人为本,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要加强师德修养,更新教育观念,在教育中大力提倡“教书育人”的思想,公正地对待每个学生,关心特殊学生,提倡“因材施教”、“发展个性”,让教师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桎梏中走出来,做素质教育的探索者。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生活管理,进行理想、信念、人生观、世界观教育。同时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创造一个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校园环境,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 开设挫折教育课程或讲座,让学生提高挫折意识是必要的,使学生在增强应付挫折的能力的同时,了解法律法规,维护自我利益,机智勇敢地处置各种困难和危险,培养自信、自我调控和自我约束能力。同时,学校应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机构,帮助青少年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和困惑。让学生学会运用积极的防卫机制和自我心理调节方法,避免或减轻心理创伤。 3、加强社会教育,形成教育网络 执法部门要完整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对无证摊贩及一切不适合青少年活动的场所要严格管理和控制。社区各街道、村委会对所在区域的在校学生,要及时了解,尤其是对家庭特殊的孩子,做到心里有数,重点帮教,并做好家长工作,使教育形成合力。社区内可开设丰富多采,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社会教育活动。 学校、社会、家庭三方面有机结合,全方位地对在校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并形成网络,对于疏导中学生的不良心理状态,预防中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将是极有力的措施。 相关链接 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 调查者对北京、河南、重庆、浙江、新疆等5个省市区16472名中小学生进行心理调查后发现,小学生中有异常心理问题倾向的比例是16.4%,有严重心理问题的比例是4.2%;初中生中有异常心理问题倾向的比例是14.2%,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比例是2.9%;高中生中有异常心理问题倾向的比例是14.8%,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比例是2.5%。考虑到中小学生巨大的基数,这一心理异常比例是触目惊心的。
可能对你有点成见或你欺负过她吧。
她在意你,故意要气气你让你更在乎她
她喜欢你啦
她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