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有义务接收捡到东西的人送来的物品。另外,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一十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有的,公安局应该是都有专门负责这方面的人,收到物品后联系物品主人来领取,实在找不到人的就统一存放。还有,在公安局的相应网络上,有失物招领页面,会及时刷新物品信息,方便施主查看。
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