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母亲是否有房子的一半产权。急急急!

2025-04-06 06: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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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前提,离婚时房屋属于你父母共有财产毋庸置疑,但你是否也享有产权值得确认。你最好先确认4000块买房时的单位政策,那时很多单位分房,之后个人产权买断的。你们的4000块是不是产权买断支付的房款?是基于什么政策确认产权人的,有些单位房都是员工个人名义买的,家庭成员只是分房参考,并不是产权人。你母亲是配偶,法定的拥有一半产权。但你是否有资格,值得确认。
这里假设你并不是产权人,你母亲离婚时是按照赠与还是放弃,还需要根据当时离婚时的裁定书确定。如果可以确定是赠与,那你享有你母亲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四分之一产权。这样的话,你是有权利成为产权人的,享有四分之一产权。但如果当时的法律文书上明确写明房产归男方所有,表明你母亲放弃了产权,那你也无法要求成为产权人。
如果能确认你母亲是赠与产权给你和你父亲,你可以向法院申请确权之诉,先确定你也属于产权人,要求法院按照当时离婚时的赠与关系将你加为产权人,但你的产权仍只享有四分之一。
如果经法院审理认定你享有四分之一产权,那你父亲过世后,房屋四分之一的产权仍然属于你,但如果你父亲的遗嘱有效,你只是无法作为遗产继承人享有他原本拥有的四分之三产权的分配。
如果法院审理认定你父母离婚时你母亲是放弃产权,那么,你父亲就是唯一的产权人。可以处分自己的财产。那你就无权分得产权。

遗嘱是否生效不一定非要看签名的,如果你父亲当时临终前意识清楚但行动有阻,只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可以证明你父亲当时意识清楚,那遗嘱仍然有效的。何况病人在身体不好的情况下做出的签名很可能与平时健康状况下的不一样。所以简单以签名和以往不同为由就认定遗嘱无效是欠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