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条款属于典型的免责条款没有任何效力
但要注意您如果遭遇了胶卷丢失情况可以有两种起诉方式的选择
其一,根据合同,提起违约之诉,此时您必须居正因该胶卷的遗失损坏给您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如交通费误工费、以及因无法使用该胶卷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其二,根据消保法及民法相关内容,提起侵权之诉,这个比较适用于此胶卷有重大内涵价值的情况,比如接护照之类,此时除可以要求上述第一种的损失外您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必须注意法院支持您的前提是您要证明这个胶卷的意识是不可挽回的,且没有其他补救措施。还要注意的是实践中我们可能更关注于您在冲印前是否对店家作了相关的情况说明,如果有这方面的证据,则基本可确保胜诉。否则还是要求实际损失赔偿比较保险
毕竟诉讼费是按照您的要求算得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所以可以请求赔偿,冲印店的免责条款无效。
未必合理。可以认为是格式合同,也就是媒体上说的霸王条款,还有提出抗辩的余地。因为不公平合理!
从法律上说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