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证明被保险人已经死亡
保 单:证明死亡被保险人的保单是否处于保险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身 份 证:证明死亡者的身份是否为被保险人
责任认定书:经公安局出据的证明来鉴定此次事故是意外事故,责任方是谁(如果鉴定下来属于死亡者自己有意自杀,碰瓷的,就不能以意外险事由赔付,但是根据保险法规定,如果投保超过两年了,那么还是可以根据寿险条款赔付)
验尸报告:确定直接的死因是因为事故本身直接导致的还是其他。
在意外保险事故发生后,应该及时收集索赔所需准备的证明材料。一般来说,证明材料应包括下面几类:
一是事故类证明,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二是医疗类证明,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需提交此类证明。
三是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此外,还要注意:在提交保险金给付申请书时应意外事故经过的说明,包括事故原因、时间、地点、经过等,如经交警等部门处理,应提供相关的处理资料。
事故证明,死亡证,火化证,身份证,户口本,保险单。尸检报告。
死亡证明 受益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和保险单 和受益人本人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