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一位老人)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可以由瞻养人均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