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迎春,男,汉族,1957年10月17日出生,安徽颖上县人,中共党员,1975年7参加工作,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刑事侦察专业毕业,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学士。
1979年09月至1983年07月,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刑事侦察专业学习;
1983年07月至1986年11月,安徽省公安厅工作人员、科员;
1986年11月至1989年05月,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调研科副科长;
1989年05月至1992年08月,安徽省公安厅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
1992年08月至1997年04月,安徽省公安厅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法制处副处长;
1997年04月至2004年12月,安徽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省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批办公室主任(其间:1998年3月至5月在安徽省委党校县处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年9月至12月在公安部全国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2年4月至5月在公安部高级警官培训班学习);
2004年12月至2005年09月,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其间:2005.09参加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2005年10月至2010年04月,池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1](副市长级)(其间:2006年4月至5月参加省委党校市厅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0年04月至今,中共池州市委常委[2]、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