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起企业改制对于我们来讲已经是几十年过去了,令人感慨!
这个事回想起来现在的时代是无所谓的了,不是什么大事,讲安置也是企业的事,民政局与此无关。当时有几种情况:
1.协保 有企业承担缴金的责任,每月付给协保员工4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此项协保当时有政府的影响和参与的结果,现在已经没有了这条路。
2.买断工龄 企业一次性以比较优惠的价格给员工买断工龄的费用,这条对于残疾军人在5-6级的非常有利,医保不受影响、退休也可提早在50岁办理。
3.调动安置 有上级单位出头,对残疾军人和伤残人等进行调动。
总结下来,是第二项最好,既拿到钱、又得到了相对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