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开业4个月没办营业执照,刚把办执照的材料提交上去,过了10几天工商过来了,说要处罚,不知道是什么处罚?

2025-04-16 01: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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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应当是先办理好证照等手续在开业,否则就是无照经营,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找你的情况,应该就是没收违法所得(营利),并处20000元以下罚款。
2、如果你事先已经办好 食品流通许可证,说明你的情节比较轻微,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回答2:

应该是你办执照的时候没有更改你的租赁合同,工商局看你的租赁合同是在你办证前4个月签的,所以 他就有权利处罚你 ,这个一般看情况而定,如果还没有出具处罚通知书的话,你最好是找到当事经办人(说要处罚你的人或者是办公室里面的股长),自己态度好点然后再活动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