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有权利到公安机关了解相关情况,因为当事人被拘留后,办案机关应该给家属出示拘留证,并写明拘留地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通知书上,会记载涉嫌的罪名和看守所的名称。至于拘留的原因,是不会写的。至于看守所的具体地址,一般也不会写。
可以在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因为什么事情被拘留,律师也有权到公安机关了解当事人因为什么事情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