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税前扣除吗?哪些研发费用可以税前扣除?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下列研发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哪些研发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第一、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第一条规定,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第一条第(二)项规定,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财税[2015]119 号第四条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根据上述规定,从事财税[2015]119 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各项活动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财税[2015]119 号第四条规定的行业不适用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