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猥亵儿童拘留十九天了,如果有受害人的谅解书,人不可以放出来。
取得谅解书并不意味着必然不追究刑事责任, 影响刑事量刑的因素较多,如刑事责任年龄、主从犯、自首、坦白、累犯、退赔、取得谅解等因素。
如果有受害人的谅解书,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 ,具体条件和办理程序规定如下 :
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扩展资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如果法律仍认定为涉嫌猥亵儿童拘留责任感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儿童是没有性自主权的,对这种猥亵做出的谅解书,法院很难采信。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管东平:
不一定能放出来,放出来几率小
现在关在哪里的看守所,家属拘留通知书收到没
为他委托辩护律师会见他本人,为他提供法律指导,解释法律,为他代为取保,申诉,控告,监督公安依法办案,防止 刑讯逼供,为他做罪轻减轻或者无罪的辩护
很难放出来。儿童是没有性自主权的,对这种猥亵做出的谅解书,法院很难采信。所以估计还是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进行审判。
《刑法》(2015)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罪、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禽兽不如的鬼应该把他碎尸万段,五马分尸!
不可以,可以考虑最低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