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要5000以上才能立案,否则按照违反治安管理条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