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建立以法官为重心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模式,让优秀审判人才向办案一线集聚。
全国法院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已经完成,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基本到位,法院人员结构得到优化,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审判质效持续提升。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旨在建立以法官为重心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模式,让优秀审判人才向办案一线集聚,提高法官履职能力,加强法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符合审判职业特点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并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达到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的改革目标。
扩展资料:
法官员额制改革的相关要求规定:
1、根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以及各地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类型、繁简程度等多种因素,探索不同的审判团队组建模式。
2、审判团队组建还应坚持有利于推进扁平化管理,保持与内设机构改革的统筹协调,防止叠床架屋、权责混乱。
3、坚持“入额必办案”,逐步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入额后带头办案,是员额制改革的内在要求。若院庭长入额后仅办理简单案件,甚至挂名办案、不办案,不但干警不能服气,也会动摇员额制改革的根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准确把握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深刻内涵
首先解释一下 员额
它是指淘汰不合格的法官,建立法官职业化的一项制度。要求法官一律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遴选,拟录用法官人选必须接受统一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提请任命法官。
就是说被淘汰的法官身份不变 ,原来的工资 福利 行政级别 等 ,不变 。
大概是这样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