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监理不解决承包方提出的索赔,监理是否有责任?

2025-04-05 20: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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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索赔生效:该事件是由非承包单位引起,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的 约定,提出了索赔是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并说明了索赔事件的理由,是非承包单位引起的事件。另外根据建设厅监制的《工程费用索赔报审表》中一般会明确写明:“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应在自收到本报审表之日起28日内回复。”这段话在没有对承包方做出要求的情况下,要求监理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回复,从你的情况看来,监理方并未满足这一要求,因此监理负有责任。

回答2:

出现索赔问题的责任不在承包方,承包方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索赔申请表,监理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给予回复可视为默认。承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回答3:

是监理方的责任啊!监理在接到通知时应在24小时内作出回应!没有回应就是默认了!肯定这比费用是可以拿到的

回答4:

监理是不会给你确认的,如果现在确认,等于承认他们之前的工作没做到位。
另外,和监理打交道,光靠嘴说是不行的,必要的时候要有所表示。

回答5:

承包人的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超过28天工程师有权拒绝)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 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如上3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