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南京不给上牌照,我们准备行政复议,请问如何走流程?谢谢

2025-04-10 08: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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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行政复议法有相关答案。应该向车管所的上一级,即南京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或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此情况应该是向公安局复议更有效,相关法规『机动车登记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地政府有地方性法规拒绝你上牌(红字,人大表决通过),复议难以成功,如果认为其违反上位法,可以行政诉讼要求上牌,一并审查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

回答2:

1,《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由申请人指控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经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向交管局的上一级提出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