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和分封制的不同

2025-04-09 11: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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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内容不同:
其一,分封制是与宗法制相联系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郡县制是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的,是按地域划分的。
其二,分封的诸侯王位世袭,并拥有封地;郡县的官吏由皇帝或朝廷任免调迁,官位概不世袭,官吏只有俸禄没有封地。
其三,诸侯国拥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郡县则是地方行政机构,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
二、作用不同:
分封制为西周的统治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加强了中央集权,容易导致王侯割据势力的形成,
郡县制,是秦废除分封制.行郡县制度。初设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郡由中央直接统治管理,不容易导致地方割据势力.从而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
三、目的相同:两制度都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都在当时起了重要的作用,并为以后的朝代典范。

回答2:

郡县制和分封制,在实施条件、建立基础、官位制度、历史作用方面有所不同。
(一)实行条件不同。分封制是在宗法制条件下实施的,而郡县制是在国家大一统条件下实施的。
(二) 建立基础不同。分封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而 郡县制以地域划分为基础。
(三)官位制度不同。分封制下,诸侯王位采取世袭制度,并拥有封地,有很强独立性,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而郡县制下,郡县是中央政府属下的地方行政机构,官吏由皇帝任免、调动,无封地,不世袭,官吏只领取俸禄。
(四)历史作用不同。分封制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造成国家分裂。而郡县制有利于中央集权得到加强和国家统一,对维护国家统一方面起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