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的主要行为包括: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扩展资料: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定,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百度百科
一、言辞论调与党中央不一致,行为活动危害党的领导
二、搞非组织政治活动,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破坏党的团结统一
三、损害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五、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方面不作为,搞无原则一团和气
六、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及宗教政策的行为
七、在涉外活动中造成恶劣政治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