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勋荣誉章”全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军队离休干部的荣誉证章。
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决定为表彰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的军队干部的历史功绩,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