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换牌截止至2020年6月9日,逾期未换牌将依法公告牌证作废;重新换领黄色号牌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更换黄色号牌:(一)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的;(二)办理人身份信息与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不一致的;(三)单位(除邮政、快递、外卖、代驾、环卫等服务行业外)申请更换黄色新号牌的。具有上述情形,无法更换黄色号牌的可允许转移登记,或更换为蓝色号牌,回收补偿期内可以办理回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