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地生育
在本地生育的准妈妈们只需要 出院时将计生部门出具的 《生育保险联系单》 交给医院并正常划卡结算即可, 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的次月,将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和生育营养补助拨付至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上的苏州银行借记账户;在女职工产假期满的次月,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
在外地生育
在外地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 本人现金结付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清单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和社会保障卡、《生育保险联系单》、原始发票等,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补贴、生育营养补助的审核结付手续。 符合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的,其生育津贴于产假期满的次月(办理时已产假已满的,于办理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此外,可以关注 “苏州社保” 微信公众号 ,通过 “微业务”栏目 进行申请。
全职妈妈生育
全职准妈妈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后, 男参保人员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配偶住院分娩的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原始发票,以及本人社会保障卡,或《生育状况证明》、配偶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及社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情况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