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发票是指防伪税控企业丢失被盗金税卡中未开具的发票或丢失空白专用发票、以及被列为非正常户(含走逃户)的防伪税控企业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发票。
如果购买方认证发票时,该张发票还没有被登记失控。可以正常通过认证,但事后税务机关会通知购买方这张发票失控(认证后失控),不能抵扣进项。已经抵扣了需要转出。
意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是指进项税与销项税相抵消
一.增值税抵扣: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二.凭证条件: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装置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体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三.时间条件:
1.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3.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1.增值税本期应纳纳税额=本期应计销项税额-本期应计进项税额
2.销项税是自己作为销货方,从买货人手里收取的税额,并开具增值税发票
3.进项税是自己作为买货方,交给销货方的税额,并取得进项税票
4.应纳税=收取的销项税-交付的进项税(均以有效增值税发票为据)
5.17点为一般货物的增值税税率17%
6.由-于-买-货-人-的-进-货-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应-纳-税-额,所-以-他-们肯定在进-货-时要求-卖-方-开-具-有效-地-增-值-税-发票
是这样的,如果你买的原材料花了9W,然后拿着9W的原材料造成了产品B,卖了10W。那么这个增值税的部分就是10-9=1W。这里的花销和收入都是支不含税的。如果交税就是1W*17%
增值税发票认证时只需要带发票的抵扣联,如果抵扣联不清或者抵扣联上有痕迹,无法认清发票程式码、号码、购、销放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以及密文区密文,也可带上发票联,以便于核对。
雨飘铃:
1、在国税局资料库中形成滞留票平时不用填写什么表,到税务机关核查时填写不迟。
2、税务机关核查时能够说明原因就可以了。
3、滞留票主要是查企业是否账外经营,只要入账就问题不大。
说明对方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或者报了发票丢失被盗,或者对方开具发票后没有报税,或者对方开具发票后走逃。
从外面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违法犯罪行为,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会被判刑的。
这个只要是他们工作日内,除了月初增值税申报那几天(因为要稽核上个月的申报,这几天一般不行),其余时间基本都可以,次数不限
可以的,但是你5月还是要正常申报增值税,申报了就会在6月上期留扣那一栏中.但是你5月认证了,把进项税计入待扣进项税那一栏,别计入进项税,等你6月要抵扣了,在从待扣转入进项税,这样就可以拉.
LZ遇到的问题,我也遇到过,嘿嘿...
可以的。
不过,现在你要等到四月份才可以认证了。
二十五号以后就不让证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