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开车门引发的事故的,驾驶员和开车门的人都有妨碍他人通行的违法行为,都应该负事故责任,具体的责任应由交警调查后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法明文规定开车门的全责,交警处置没什么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