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要要提前30天告知并提交辞职报告 才能离开公司吗

2025-04-08 16:58:1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是的至少一个月,合同期的试用期已过,公司没有说明你不合格或没有解除你的劳动关系,也就说明你已按合同要求的,试用期已过,即你已经转正。如果你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是可以随时走的

回答2:

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您不要提交辞职报告就可以走。但是,走的时候要“口头通知”告知用人单位(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的,那么走的时候不需要告知,可以立即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采取强迫等手段,作为劳动者为了个人人身安全而走,走的时候如果也告知用人单位的话,那就可能走不了。

虽然人要走,但是合法权益还是要讲:
您好!

(1)您劳动的那段时间,公司应该为您补缴“社会保险费”。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您在该公司劳动一年以上的,每年补偿给您一个月工资(指全年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劳动半年,补偿金为半个月,不满半年按半年算。
(经济补偿金的作用,主要是解决劳动者寻找新工作之前的生活困难)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和未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支付。预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额的50%以上、100%以下支付赔偿金。
(因为劳动者离开公司之后,还要讨工资,必定会有费用支出的损失)

走之前,要注意保留一定的工作证据(包括工资条、工作证或服务证、工友同事证言等),口头提出辞职通知,最好也要有同事工友知道。有了用工证据,在与公司的争议双方不能及时解决,就最好是及时向劳动部门反映,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3:

你好,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合同法有规定试用期长短是与签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相关的,合同期在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合同期在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合同工资的80%,更何况,只要入职,单位就有义务为你购买保险,所以你不必提前一个月,打个辞职报告交接完工作就可走人了,而且你可以索要社保金。

回答4:

就因为单位没有给你办理社保关系,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一条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你就可以不要提前30天辞职,而是随时辞职即可

回答5:

这个你去公司人事科把离职手续办完
闪人就行了正规公司该是多少工资
会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