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委员会职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是这么规定的:
第二十九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学校可准予退学或令其退学:
1.留级、休学次数超过规定者;
2.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或复学后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
3.经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精神病、癔病及其他严重疾病,意外伤残,不能坚持或不宜在校学习者;
4.有正当理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退学者;
5.未经批准逾期二周不注册者;
6.因旷课受到处分后,仍不改正的。
就学一年以上而退学的学生,学年成绩合格者,学校应发给肄业证书,并报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简介
劝退是指劝告使退出(某一职位或团体等):对长期不起作用的人员予以“劝退” 。劝其退学(或退出)。 一般指在校期间由于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且屡教不改,或参与严重的打架斗殴事件、违法乱纪等行为才能用。
可由学校领导人发起,由各个主任通过而给与学生的处分。劝退是实际上也是要求学生退学,但是语气较缓和,是比强制退学(开除)略轻一级的处分。有些省市已经禁止学校劝退学生。
国家教育委员会职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是这么规定的:
第二十九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学校可准予退学或令其退学:
1.留级、休学次数超过规定者。
2.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或复学后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
3.经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精神病、癔病及其他严重疾病,意外伤残,不能坚持或不宜在校学习者;
4.有正当理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退学者;
5.未经批准逾期二周不注册者;
6.因旷课受到处分后,仍不改正的。
就学一年以上而退学的学生,学年成绩合格者,学校应发给肄业证书,并报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