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债权转让通知书,对方收到拆封查看了又拒收,原件又回到了我手里,请问这样在法律上生效吗

2025-04-09 20: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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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方是否有证据证明对方已拆封,还是说对方是直接换了一个包装寄还给你?
如果是换了包装寄还给你,视为已通知到对方,你也可以再以短信或邮箱方式通知一下对方。
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

回答2:

视为通知已达到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