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更改。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就可以变更了。但这个户主必须是这个户口本之内的人。实际上这没有什么意义,一般也没有人去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规定,女方系个人户口,是当然的户主,男方在征得女方同意并经过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同意准迁后,将自己的户口从住所地迁出后,按规定在迁移证有效期内到女方住所地迁入手续。户籍登记采用先入为主方式,最先建立该户的即为户主,这与家族观念中的家长不是同一个概念,
耕保基金银行账户失去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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