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再婚夫妻双方都是公务员,各有子女均给了前妻(夫),请问再婚后还可以再生育吗?

请给出河北省计生方面相关规定的文字表述,谢谢
2025-04-09 1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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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十九条 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十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
按照这一条就行,你们现家庭无孩,在这个范围内,直接在女方单位找计生专干办理。

回答2:

不可以,因为那女双方都以生育过一个孩子,国家规定一方生育过孩子,另一方必须未婚或者是已婚但未生育过的,才有权申请再生育权利。还有就是国家规定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双方的户口不管是农民户口还是农转非,第一胎不管是男是女,都可以生第二胎。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根据当地的政府政策市县规定如果是入赘,男的是农民户口,就可生第二胎。女的嫁到男方家,第一胎生女孩,还可生第二胎。

回答3:

可以的我们这儿有很多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