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三个月了,法庭说做调解,昨天问,法官说找不到人

2025-04-08 01:23:3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一般案件普通程序审理6个月内审理完毕
你等法院传票通知就可以。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回答2:

去检察院反渎局递《司法渎职检举信》(刑法第399条;刑事诉讼法之立案规定),事后要求审判人员回避。

回答3:

那就盯着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