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人选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的2:1的比例确定;考试方式为只笔试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前,报名系统将开放《资格复审确认表》打印,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必须登陆报名系统打印《资格复审确认表》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2018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最迟于考核时提供)、学位证、就业登记(报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资格复审确认表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的毕业证,需进行现场验证。若所提供资料不符,则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由高至低的顺序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