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是经久不衰的话题,不仅现在提倡,古时候也有很多反贪反腐的故事。其中明太祖朱元璋就是个很注重这一问题的皇帝,甚至定过贪污超60两就是死罪的严苛规矩。那么他为什么如此痛恨贪污?反贪的最终成效又如何呢?今天我们就来讲一下朱元璋的“反腐之路”。
我们都知道,朱元璋是一个草莽皇帝,在登上皇位之前,他曾做过:放牛娃、和尚、乞丐……等工作,可以说是生活在底层中的底层。那时,正值元朝末年,旱灾和瘟疫频发,但腐败的统治者仍在残酷的剥削百姓,巧立各种名目向人们收取苛捐杂税。过节要收“追节钱”,生辰要收“生日钱”,实在想收又找不到名目的,就说要个“撒花钱”。
朱元璋就是其中被迫害的一分子,他的父母兄长都是困饿而死的。
可以说,太祖皇帝是有“童年阴影”的,估计小时候没少骂“狗官”之类的粗话。他反贪的决绝来源于对官僚集体的不信任,认为只有严厉惩罚才能杜绝贪官欺压底层百姓,也就能避免底层出一个像自己一样的牛人揭竿起义,威胁到王朝的统治。
于是,他在上位后,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严厉的反贪法:贪污超过60两的官员,立杀!
《明史·食货》中记载,当时的一两白银,可以买两石米。明清时期,一石大概相当于现在的140斤(参考:《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也就是说一两银子能买280斤米,60两就是16800斤。现在的米价各地各时节不太一样,基本上是3元左右,这么简单算下来,明朝洪武年间贪污60两银子,大概相当于侵吞了5万人民币。贪污五万,杀无赦,你敢想吗?
而且立杀,也不仅仅是砍头那么简单,为了增强威慑力。据传闻,朱元璋下令在各地的县衙中增设一土地庙。这可不是普通庙宇,它有个专属名词叫“皮场庙”,凡贪污被杀的官吏,死后的人皮都会被剥下来,塞满稻草供在庙里。继任者走到此处,看到前任官员的惨状,心理阴影面积可想而知……
吏守贪酷,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以为将来之戒。
——《稗史汇编》
但是这么严厉的规定,却没有取到多好的成效,贪污不见止住,当官的却越来越少,甚至出现一个滑稽的记录:某年派官364人,杀6人,戴死罪和徒流罪的358人。一年总共收了那么多官,一个不漏,全是重刑犯……(注:此处的戴死罪指应该判死罪但暂时不执行的犯人,因为杀的官员太多,人手不够,所以部分死刑犯还得在行刑前戴着镣铐上一阵子班……)
究其原因,除了人性贪婪这种老生常谈的话题之外,还跟当时明朝的薪俸水平有关。老朱搞反腐倡廉,但是发下去的工资实在不多。按规定,明朝一品大员的月俸是八十七石米,等级低的逐步递减,到了知县一级,只有7.5石。
套用购买力平价理论,按照之前说的一石=140斤,一斤米三元换算,明朝知县的月薪大概相当于现在的3000元人民币——比如今县长的基本工资都要低出很多。
朱元璋定的这个薪资水平应该是经过仔细计算的,他从贫农一路坐到皇帝的位置,深刻了解底层民众都过着什么样的生活。站在他的角度上,可能还觉着给这样的薪水算是优待了——如果把这么多钱发给普通老百姓,他早就感恩戴德了,你要是还贪,我就治你的罪!
但是官员们拖家带口的,本来日常开销就比老百姓多,还得给身边的办事员:亲信、常随、奴仆发工资。到什么节日庆典,迎来送往,搞个社交也得烧钱,这么点工资,哪够啊?
所以,明朝的官吏面对着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低级官员靠俸禄不够维持基本生活,高级官员靠俸禄不够维持豪华生活(不豪华一些怎么体现高级?)
于是,高级官吏要豪华,得靠各地方送礼;低级官吏怎么才有闲钱送礼呢?得靠搜刮百姓。
那有没有真的高风亮节,一点都不贪的人呢?
有,但都过得很惨。
比如明英宗时期,被构陷冤杀的大臣于谦于少保,他可是从一品官。但朝廷抄家时,发现他家里除了生活必需品之外,什么都没有(家无余财),翻箱倒柜也没找到他半点贪污证据。
历史剧《海瑞罢官》里面的那个海瑞,也是一生清廉,家里穷的叮当响,死的时候连棺材都买不起,棺材本都是别人给凑齐的。给他料理后事的佥都御史王用汲看到他家里的样子,当场失声痛哭。
于谦和海瑞这样的人,值得被历史记住。
但你不能要求所有人都这样,绝大多数都是普通人,都想过好生活,吃好东西。
所以说,老朱的铁血手腕,对当时的腐败分子还是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可惜不注重为政的宽柔相济,一边严厉打压贪腐行为,一边又用苛刻的薪资条件造就了贪腐的风气,效果不好也在常理之中。于是,朱元璋逝世之后,这些不合时宜的严厉规定很快就被废止了。
因为明朝官员的俸禄实在太低,官府靠每个月的俸银甚至连日常运作都有困难,那些官员们只能想办法贪赃。
因为当时明朝官员的工资比较低,根本就无法满足家庭生活。如果官员不进行贪污,自己就会饿死。所以这种现象屡禁不止。
因为明朝的官员的工资很低只能够养家糊口,没有多余的钱来享福,所以才要冒险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