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已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还没有过户,期间如有责任事故,原车主还负责吗?

请问是什么法第五十条规定原车主没有责任?
2025-03-26 16:16:4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车辆在没有过户的情况下,法定的车主还是你。如果买卖合同里写明了过户前的事故责任由新车主承担,又假如出了事故新车主能全部承担下来,那你算是烧高香了。一旦发生了超出新车主承受能力的较大事故,而新车主的素质又不是很高,你将承担事故的责任。车辆买卖一定要立即过户,只有过户了,才算买卖成功。

回答2:

没有责任
法律依据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3:

侵权责任法。汽车交易的风险以交付汽车时为界。原车主不担责。

回答4:

需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