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做好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保证社会稳定,现将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及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费支付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1、凡已破产终结且于2002年1月1日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其大额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的起始时间为2002年1月1日。凡已破产终结且于2002年5月31日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其大额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的起始时间为参保之月。凡已破产终结且按市社保中心下发的转接通知要求,于2002年6月1日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其大额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的起始时间为2002年6月1日。2、经市社保中心批准,2002年度移交街道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破产企业退休人员(除现仍未破产终结的鼓风机厂、第1通用机械厂外),2002年6月1日以后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3、北京维尼纶厂退休人员2002年12月31日前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大病兼顾有关规定予以支付报销;2002年12月31日前住院,2003年1月1往后出院的,其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大病兼顾规定支付报销;2003年1月1往后产生的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予以支付报销。4、北京鼓风机厂、北京第1通用机械厂、北京维尼纶厂的退休人员从2003年1月1日以后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5、2002年度移交街道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2002年6月1日以后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有关规定予以支付报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2年102月102日主题辞:破产企业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通知抄送:各街道(镇)社会保障所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2002年12月13日印 查看更多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