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我在朋友的借条上作为担保人签了名字,借条期限为一年,现在如果起诉的话,我要承担责任吗?

2025-04-12 07: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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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你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没注明就视为约定不明,对约定不明的担保按连带责任处理,担保法司法解释就是这么规定的。

回答2:

不用承担保证责任,没约定保证方式视为连带保证,没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六个月。

回答3:

你一担保就有责任了 ,你应规劝被担保人 如期还钱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