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换电脑了怎么办

2025-04-16 0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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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换电脑了,恢复备份的流程如下:
1、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恢复设置;
2、点击“选择”按钮,选择其电脑所设置的备份路径,选中所需要恢复的数据文件名,备份文件的格式为日期序列号.dat,然后点击“打开”按钮;
3、“恢复设置”的文件名显示需要恢复的文件名,下方显示这个文件以前备份的时间,点击“恢复”即可。
电子税务局是由国家税务总局设立的单位,提供功能更加强大、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是由国家税务总局设立的,办税功能更加强大、办税流程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的产生和发展,显著提高了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效率,降低了税收征纳的成本,有利于税务机关的税务公开工作,同时可以更好地实现法治税收,有利于税务部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纳税知识的普及和税收环境的改善。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申领、发票票种核定、纳税申报、税务信息变更、税费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等业务。
电子税务是指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构建可以完成传统税务局各项管理与服务职能,并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安全服务的电子化的税务机构。电子税务是电子政务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