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事实真象你所说的那样的话,宠物主人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对于动物侵权我国的《民通》和《民通意见》上都有规定,在你所说的情况下,即受害者的过错引起宠物伤人(狗是因为小孩的逗弄才咬人),那么受害者负有完全的责任。而且对于一个未成年人,他的监护人在这件事上也有责任,即使是象你说的“在她奶奶的看管下”。
所以,如果你不想出于道义给予赔偿的话,完全可以不理。
告他啊!他这个就是叫敲诈.把每次你给他的医药费多少都给记上.然后让他签字.(他要是不签就不给!)要是他还是老是这样义无返顾的要你家的钱就去告他敲诈!一定要的!
一般承担其医药费用就可以了(江苏基本300够了),实在不行打110好了,建议帮你的狗先藏一下,防止被110拉走
和他讲讲道理~! 告诉他没必要那么担心,狗牙没有伤到真皮组织并没有那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