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房产所有人共有人是儿子 未经儿子同意 把房产证名字改成二婚丈夫的名字么?需要什么手续?

2025-04-07 16: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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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无法办理,法律不允许。没有儿子的亲自授权,任何人不得处置,任何组织与个人都无权,这是基于保护公民私有财产角度来规定的。即便儿子是未成年人,也应当尊重儿子的真实意愿,母亲无权自行决定。

房产共有权人改变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第一,要签订权属分配比例约定。
第二,签署之后,必须到公证处公证。
第三,公证之后,带好必要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权属变更。

一般增名只收取房产证工本费。
以下是登记要件

①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④关系证明文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⑤变更房屋权利人的协议(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登记时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税费标准

①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不收费。

②印花税: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③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回答2:

如果儿子不同意,母亲不能单独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要办理,须持房产所有人的转让或放弃说明书。

回答3:

儿子不同意你改不了的

回答4:

不能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