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目属于流动资产。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二、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摊销待摊费用,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摊销完毕的待摊费用。